本文当中,专家提醒老年朋友用子女名义购买的养老房要留好出资证明。
先来看一个案例:今年75岁的胡大爷,退休前在某事业单位任职。2006年初,他看中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,打算作为养老房。因为没有办法办理贷款,又无力一次性付清房款,就跟儿子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贷款。去年年底胡大爷在儿子家看到了法院传票,才知道儿子与儿媳早在3年前就已经悄悄办理了离婚手续,并将那套三居室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。胡大爷大惊,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,幸好付款和还款的凭证都还留着,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。
律师点评:父母出钱以子女的名义签合同贷款买房,有两个途径可以规避风险。第一,作为共同所有人来购房,尽量扩大父母所占的比例,减少小两口的比例,这样既能解决贷款问题(小两口作为共同购房者申请贷款)还能最大限度保护父母的权益。第二,签订书面协议,言明实际购房人为父母。父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一定要保存好出资证明,这是日后维权的关键证据。
上面的例子告诉我们老年朋友,不是说我们信不过孩子们,早晚我们百年后财产都是子女的。的是不要过早地将自己的养老房转到儿女名下。